怎么办理?
需要带什么材料?
请查收这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且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申领材料
合法稳定就业类申领材料:
1.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提供以下的其中一项资料:
①有效期内且期限超过半年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②用人单位出具的存续时间超过半年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注:需要本人前来办理。
合法稳定住所类申领材料:
1.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提供以下的其中一项资料:
①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有效的购房合同及契税发票;
②租期满半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本辖区房屋租赁合同;
③用人单位出具的当前居住且满半年的住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未满16周岁的,需要提供申领人与监护人监护关系的出生证,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等其中一种(原件和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可以由监护人代办理。
连续就读类申领材料:
1.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提供以下的其中一项资料:
①有效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未满16周岁的,需要提供申领人与监护人监护关系的出生证,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等其中一种(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及领证方式
申办人持所需材料前往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现场办理后,由广东省公安厅制证中心统一制作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申请人可以选择现场领取或邮政快递。
在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还为大家增设了两台自助拍照设备,可以现场自助拍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相片回执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