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汕尾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5-17 09:09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各供应商,各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交易行为,保护市场主体各方合法权益,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汕尾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按规定公示。请各相关单位、代理机构等认真组织有关人员或专业人士进行研究,如有意见和建议,于2022年5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联系人:黄志伟,联系电话:3310721)

  附件:汕尾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汕尾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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