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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 2019-01-11 11:48
  • 来源:
  • 发布机构: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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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市财政局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决心,立足财政职能,多措并举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财政环境,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一、夯实基本点,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财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2018720日,市财政局调整升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调整充实组成人员,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属下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以机构扩大带动行动升温,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局各科室及属下单位全覆盖,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参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内部机构设置,市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抽调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增设宣传发动组、台帐管理组、督查督导组、线索排查及经费保障组等4个内部机构,细化工作安排和责任分工,统一协调指挥财政系统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切实增强了财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组织保障。

二、打造闪光点,全面加强宣传发动

市财政局以宣传发动为重要抓手,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打造出扫黑除恶宣传闪光点,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扎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面”上宣传全覆盖。通过设置LED屏、宣传栏、活动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在全局范围内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利用局OA系统、短信、电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宣传”的优势,及时发布、更新扫黑除恶宣传内容,全方位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发动,营造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的浓厚宣传氛围。二是“线”上宣传深推进。根据财政部门扫黑除恶职责分工,精心制作《汕尾市财政局致全市人民群众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公开信》和《汕尾市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联系卡》等有财政特色的宣传资料,分发至各县(市、区)财政局、局各科室及属下单位,督促、指导其充分结合财政职责分工全方位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发动,迅速掀起财政系统扫黑除恶宣传热潮。三是“点”上宣传多形式。深入局各挂驻点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大力推动扫黑除恶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基层,先后举办扫黑除恶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扫黑除恶暨禁毒宣传文艺晚会、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扫黑除恶政策宣讲、扫黑除恶进村入户等10次大型下基层宣传活动,累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23500多份,宣传图册、背袋、雨伞1000多份,举报联系卡12000多份。各类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深入人心,营造起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有力推动扫黑除恶宣传向基层、向农村纵深发展。

三、抓好着力点,全面加强线索排查

市财政局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把线索排查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一是对政府采购、农村财务管理、扶贫资金、民生资金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发挥行业管理优势,通过与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人员座谈交流以及倒查研判工作资料等方式,从中发现涉黑涉恶可疑点。二是通过拓宽举报渠道,加强举报宣传,严格落实举报人奖励制度和保护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主动性和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市财政系统线索排查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共上报线索29条,其中,市财政局上报15条,县(市、区)财政局上报14条。

四、找准切入点,全面深化内部管理

市财政局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监管,完善内部管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财政环境。一是把扫黑除恶和财政监管职能结合起来,以财政岗位风险点排查为突破口,对容易发生涉黑涉恶的工作部位及业务点进行排查,目前已对22个相关业务科室排查出风险点53个,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控制措施。二是以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行业监管机制,深化内部管理,建立1+7+25”(1为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7为相关联的业务专项控制办法,25为各科室及属下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内控制度模式。着力打造“职责明确、科学规范、运行高效、制衡有力”的内控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规范用权、依法理财。三是强化扫黑除恶工作责任传导,夯实工作责任。市财政局党组20189月向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发出扫黑除恶倡议书,呼吁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携手行动起来,共同扫除社会各类黑恶势力。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对严格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管好家属及身边人员作出承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五、筑牢支撑点,全面强化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及时对接市扫黑除恶办、政法委、公检法司等部门,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全力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经费落实。2018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已拨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类资金6099万元(其中市本级资金1731万元),主要用于反腐执纪、基层建设、宣传发动、打击整治和抓获逃犯奖励、群众举报奖励及日常办公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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