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6日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曹小华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汕尾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曹小华同志辞去汕尾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长者助手
无障碍
手机版
网站首页
聚焦汕尾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汕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