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派出机构: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专项随机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汕尾市生态环境局2023 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docx
附件2:汕尾市生态环境局2023 年度专项随机抽查计划.docx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8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长者助手
无障碍
手机版
网站首页
聚焦汕尾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汕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