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教,积极培养本区域急需的各种中等职业人才和创业人才;制定与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学校全面管理,施行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相结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相结合,实行普通全日制教育,农学结合弹性学分制及中短期培训;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办学形式,加强与省内外重点中职学校和企业、行业的联系,深化校企合作,促进学生就业和创业,培养对口本区域市场的专业技术人才。负责教职工的培训工作,提高教职工的专业技能水平和教育管理水平;负责对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筹措,教育建设投资使用,管理等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拟定招生计划并经主管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本部门不包含下属单位。
二、 机构设置
本单位机构设置:办公室、总务室、教务室、学生管理室、招生就业室、教研室6个科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三、 部门人员构成
汕尾市职业学校现包括人员人数为85人,其中在编人员61人,编外人员24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汕尾市职业技术学校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592.7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32.20万元,增长22.30%。主要原因是学校招生规模扩大,人员工资福利增加,日常经费支出较大。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0.70万元,比上年增长18.76%;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比上年增长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32.00万元,比上年增长84.36%;其他资金0元,比上年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592.7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24.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7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32.20万元,增长22.30%,主要原因是学校规模扩大,经费支出较大。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0.70万元,比上年增长18.76%;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比上年增长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32.00万元,比上年增长84.36%;其他资金支出0元,比上年增长0%。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33万元,比2016年减少0.07万元,下降17.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0元,今年无安排出车(境)费用支出,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出国(境)相关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学校未购置公务用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公务接待费0.33万元,比2016年减少0.07万元,下降17.50%,主要原因是其他学校领导到校进行相关教学交流活动次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万元,包括: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电费4 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2万元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万等费用。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0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无安排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资产总额为14,395.75万元,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构成:流动资产2,957.9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0.55%,主要为银行存款、现金及财政挂靠工程款项;固定资产3,848.8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6.74%,主要包括办公楼、教学楼、办公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等;无形资产1,20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34%,主要为单位征地款等,在建工程6388.97万元,占44.36%,主要为学校二期教学综合楼等工程。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7年部门预算相当较往年有不少的变化,主要原因是编制预算工作较往年有较大困难,因为单位更换财务人员,相当业务不够熟练,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加强预算管理工作,争取有更大的进步。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如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市教育局拨入的教师培训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如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及住宿费等。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手续费和其他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