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区园林绿化总体规划和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管理及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市区广场、商业中心、大型公共建筑物、公园、风景区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
3.负责市区内的绿化统计,古树名木的登记、保护,所有树木的砍伐、更新、移植的审批。
4.负责市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以及居住区工程的绿化建设项目的报建审批。
5.对各项专用绿地的规划建设在业务上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6.对市区内承担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7.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主要职能,设三个副科级机构:办公室、园林工程与公园科和绿化管理科。2017年汕尾市园林局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本单位不包含下属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实有人数73人,其中:在职53人,退休人员20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汕尾市园林局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预算公开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公开空表并说明,如:今年该表格没有收入或支出)。
第三部分 2017年度汕尾市园林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1386.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41.4万元,增长32.67%。主要原因是加强力度对城市园林绿化、公园及市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6.3万元,比上年增长246.66%;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比上年下降10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0万元,比上年增长0%;其他资金0万元,比上年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1386.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41.4万元,增长32.67%,主要原因是加强力度对城市园林绿化、公园及市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6.3万元,比上年增长246.66%;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下降10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0%;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0%。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8万元,比2016年减少0.2万元,下降3.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安排1.4万元,占24.14%,比2016年减少0.1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额度,坚持只减不增原则。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购置公务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额度,坚持只减不增原则。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8.62%,比2016年减少0.1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额度,坚持只减不增原则。
4.公务接待费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7.24%,比2016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额度,坚持只减不增原则。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9万元(与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表保持一致),包括:办公费8.9 万元,邮电费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万元等费用。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比2016年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购买园林绿化工具车。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汕尾市园林局资产总额1045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616.44万元,固定资产838.66万元。
(五)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无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指在上述预算公开文字材料之外,各部门在2017年部门预算中需要特殊说明和强调的事项,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列举。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如……(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市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非行政单位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