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的通告》,为指导和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和执行通告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随着城市发展越来越快,各类餐馆、夜市、排挡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增加,油烟污染问题已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焦点,油烟问题不仅危害广大市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更对城市空气带来严重的污染。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改造提升是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减少污染天气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通告。
二、制定的法律依据
本通告相关条文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八条、《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条、六十一条制定。
三、通告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整治范围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快餐店、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及其他产生油烟的场所。
二是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在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和处罚条款。
三是明确根据“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相关治理维护费用由餐饮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四是明确社会公众对建城区餐饮服务单位的油烟污染违法行为都有监督和举报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