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20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经市政府同意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5日
附件:汕尾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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