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政府公物仓管理办公室关于社会评估、鉴定、拍卖机构
初审名单的公示
初审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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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汕尾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汕尾市政府公物仓管理办公室进行了社会评估、鉴定、拍卖机构的报名审核工作。现将初审通过的12家社会评估、鉴定、拍卖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3日。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电话:0660-3207896,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10号汕尾市财政局)。
附件:通过初审的社会评估、鉴定、拍卖机构名单
汕尾市政府公物仓管理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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