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
                           
                        
                        
                        
 汕价函[2009]67号
 
 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你站《关于要求重新审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的请示》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8]77号)的有关规定,在省物价局未制定新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前,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仍按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执行。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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