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学2009秋季新生军训费用的复函
                           
                        
                        
                        
 汕价函[2009]86号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学:
 
   你校《关于要求收取军训费的请示》悉。
 
   根据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纠风办《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一费制”以外收费的通知》(汕价[2004]27号)的规定,同意你校向有参加2009年秋季军训并由学校安排食宿的初一和高一新生按实收取军训食宿费用。军训结束后,你校应将实际收支情况书面报我局备查。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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