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陆河县泰丰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汕价[2009]76号
 
 陆河县物价局,汕尾供电局: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陆河县泰丰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粤价[2009]185号),陆河县泰丰电站上网电价调整为0.47元/千瓦时(含税,下同),峰期电价:0.5529元/千瓦时,谷期电价0.2765元/千瓦时,从2009年7月1日发生的电量起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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