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崇文培训中心2009-2010学年高考辅导班收费问题的复函
                           
                        
                        
                        
 价函[2009]96号
 
 汕尾崇文培训中心:
 
   你校关于高考辅导班收费的申请悉。
 
   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9]24号)有关规定,结合你校办学实际,现就你校高考辅导班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高考辅导班学杂费:每生每学期2800元(已含课本资料费)。按学期收费,按教学规范开展教学。
 
   二、请按规定到我局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教育收费),实行收费公示,接受物价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2009-09-03 10:00
                                               
                                                    2009-09-03 10:00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