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丽华陆丰甲湖风电场上网电价的批复
                           
                        
                        
                        
 汕价[2010]13号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核准广东宝丽华陆丰甲湖风电场项目风电上网电价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完善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机制的通知》(粤价[2007]294号)有关规定,现核定你司陆丰甲湖风电场上网电价为0.689元/千瓦时(含税),从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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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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