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中介服务收费治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汕价函[2011]32号
   
   
  
市直(含驻汕)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切实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开展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0]267号)的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汕尾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中介服务收费治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随文印发),决定自3月起开展我市中介服务收费治理规范工作,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直(含驻汕)各有关收费单位进行自查后填妥附表一,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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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3-0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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