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第一批电梯洋房物业服务费试行期限的复函
                           
                        
                        
                        
汕价函[2011]163号
广东碧桂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延长电梯洋房物业服务费试行期限的申请》收悉。
据我局汕价函〔2010〕45号文规定,汕尾碧桂园第一批高层住宅(有电梯)的物业服务费按每月每平方米1.6元的收费标准执行,试行期为一年(即
 
 
  
  
  
汕尾市物价局
二○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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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0-19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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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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