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金海岸居住小区门禁卡和停车卡及车辆停放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
                           
                        
                        
                        
汕价函[2011]192号
汕尾市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黄金海岸停车卡及门禁卡收费的请示》、《关于黄金海岸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现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粤价〔2010〕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你司应为业主免费提供4张门禁卡、每部车辆1张停车卡,业主要求增补门禁卡或停车卡的,可收取门禁卡或停车卡工本费每张30元。车辆停放服务费按汕尾市物价局汕价〔2009〕110号和汕尾市物价局汕价函〔2009〕6号文件执行。
  
  
  
二○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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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1-22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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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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