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城区东涌镇中心幼儿园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
                           
                        
                        
                        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城区东涌镇中心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伙食费、留园托管费的请示》(汕市区发改[2018]73号)收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的规定,鉴于你区东涌镇中心幼儿园已评为区一级幼儿园,且当前市场食品价格有所提高,幼儿伙食成本增加的实际,为保障幼儿伙食质量,经研究,现就市城区东涌镇中心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保教费 
   保教费标准按每人每月230元收取。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伙食费标准按每人每天10元收取,留园托管费按每人每天6元收取(以自愿为原则)。 
   上述收费标准自2018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25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2018-08-30 17:56
                                               
                                                    2018-08-30 17:56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