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机关幼儿园留园托管费、伙食费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市机关幼儿园:
你园《关于要求提高我园幼儿留园托管费的请示》、《关于要求批准我园收取幼儿早、晚餐伙食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幼儿园办园实际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经研究,你园留园托管费标准按每生每天8元收取,伙食费根据实际需要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按月预收,并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学期末(转、退园幼儿在离园时)实行多退少补。
以上收费标准自202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6日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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