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粮油产品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华侨管理区发展和财政局,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
现将《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粮油产品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各单位组织宣传、企业参与活动等情况请于7月11日前书面报市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粮油产品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的通知.pdf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4日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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