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城区新增设立三所公办幼儿园伙食费、留园托管费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市城区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报请核定汕尾市城区新增设立3所公办幼儿园伙食费、留园托管费等收费标准的请示》(汕市区发改〔2021〕12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市城区新增设立三所公办幼儿园伙食费、留园托管费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伙食费、留园托管费收费标准
市城区东涌镇第二幼儿园伙食费为12元/人·日,留园托管费为8元/人·日;市城区红草镇第三幼儿园伙食费为11元/人·日,留园托管费为7元/人·日;市城区马宫街道第二幼儿园伙食费为12元/人·日,留园托管费为8元/人·日。
二、伙食费和留园托管费属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应坚持非盈利和自愿原则,并定期向家长公布收费收支清单,接受家长监督。
三、本批复自202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9日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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