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首期工程烟气在线监控系统(CEMS)
2.建设地点:汕尾市海丰县可塘镇双(贵)桂山
3.建设单位: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汕尾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验收监测协作单位:广州市中加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受理日期:2017年3月14日
6.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
7.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内,公众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审批依据之一。
公示期间设立以下举报电话:
电 话:0660-3344220
传 真:0660-3320382
通讯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监察分局
邮 编:516600
(汕)环境监测(YS)字(2017)第0002号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焚烧厂废气在线监控系统(CEMS)技术检测评估验收比对监测报告(报批稿网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