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汕尾市气象局的申请,我局拟对汕尾气象信息处理中心及附属工程(汕尾新一代天气雷达信息处理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汕尾气象信息处理中心及附属工程(汕尾新一代天气雷达信息处理中心)建设项目位于汕尾市区振业路北侧,占地面积7129平方米,建筑面积5699平方米,建筑高度19.4米,建筑层高3至5层,属于办公用途。项目总投资12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基本能按设计要求建设各类环境设施,环保投资主要用在化粪池和污水管道、备用发电机房隔声降噪及废气处理、垃圾收集、厨房油烟净化、景观绿化等方面。项目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备用发电机房已落实隔声降噪及废气处理设施。项目设置垃圾收集点,所有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纳入城市环卫系统运作;项目配套建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验收调查结果
(一)废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附近市政管网。
- 废气
项目配套备用发电机一部,发电机房已落实废气处理措施。发电机废气经汕尾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47-2001)规定。
项目配套建设厨房,厨房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烟囱高度20米,烟囱排放口位于楼顶天面以上。
(三)噪声
项目配套发电机房已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备用发电机房噪声经汕尾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由业主设置垃圾收集点、摆设垃圾筒,所有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纳入城市环卫系统运作。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内,公众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审批依据之一。
公示期间设立以下举报电话:
电 话:0660-3337123
传 真:0660-3337123
通讯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邮 编:51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