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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

发布日期:2015-02-10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项目主要用途为院会议室、自侦部门询问室、讯问室、指挥和监控室等。项目基本能按设计要求建设环保设施,环保投资主要用在化粪池和污水管道、雨水管道、垃圾收集等方面。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纳入城市环卫系统运作。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局同意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工程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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