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嘉兴综合农场有限公司东冲镇嘉兴肉联厂的申请,我局拟对东冲镇嘉兴肉联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屠宰量25头/天)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涌嘉兴肉联厂(原东涌肉类联合加工厂),于1999年3月经汕尾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建设,该厂设计生产规模每天屠宰生猪60头以下。厂区占地面积1378平方米,靠北边界建有1栋2层楼房,1层为生产屠宰车间(建筑面积约250平方米),2层为办公室,天台顶安装有太阳能吸收板热水器;右侧建有生猪存栏间(建筑面积约180平方米),屠车间左侧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本次验收为其一期工程,每天屠宰量为25头,有生产工人10名,生产时间早、午各一次,平时由1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生产用热水一般由太阳能热水器供应,电加热补充,屠宰后的成品猪肉在就近市场销售。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东涌嘉兴肉联厂在工程的建设中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施工期和试生产期间能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了各级环保责任制。项目委托广州巨邦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设计施工建设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工艺采用“接触氧化+沉淀”,日处理能力20吨。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提升至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设施运行稳定。落实了雨污分流。项目未设锅炉,天台顶安装有太阳能吸收板热水器。固体废物——猪毛全部回收利用,少量生活垃圾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制定了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文件、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防污染管理制度等。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废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废水处理设施调节池,与生产废一起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22/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1992)的排放标准后回收一部分(约16%,1立方米)作为林木、花草绿化及场地冲洗用水,其他排入厂后面排洪沟,最终汇入品清湖。
(二)废气
四周应砌好围墙及植树绿化,减轻噪声和嗅气污染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昼、夜间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临汕遮公路侧边界外符合4a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猪粪、猪毛和员工生活垃圾。据该厂统计,猪粪产生量约150kg/d,油脂产生量约75kg/d,肠胃内容物产生量约30kg/d,血液产量约75kg/d,猪毛产生量约30kg/d;各项废物处理方式为:猪粪、猪毛、废血液油脂、肠胃内容物等均回收外运用于喂鱼。生活垃圾按每人每日0.2kg/d计算,由企业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内,公众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审批依据之一。
公示期间设立以下举报电话:
电 话:0660-3337123
传 真:0660-3337123
通讯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监察分局
邮 编:51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