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职称文件要求,经委托惠州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实验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我市海丰县彭湃中学林小彪同志评审通过为初中化学助理实验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止。
公示期间,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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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