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民政局、海丰县民政局、陆丰市民政局、红海湾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按照全市“一打一拆三整治”工作部署和7月13日全市“一打一拆三整治”工作动员会要求,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渔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清底数,正确甄别救助对象。各有关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迅速组织开展困难渔民调查工作,摸清底数。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主动发现机制,组织有关镇(街道)民政部门引导困难渔民进行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并开展入户核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不符合救助条的,要做好思想疏导和解释工作。
二、简化流程,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各有关县(市、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粤省事”等信息化手段,优化社会救助申请程序,提高办理时效,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渔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三、把握界限,依法依规分类施救。各有关县(市、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正确把握有关救助政策界限,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条件,防止为了解决安置问题,对不符合条件对象乱保、错保,出现保不准,成为新的“政策保”。
各有关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7月23日下班前报送《汕尾市困难渔民汇总表》(附件2),并于每周五下班前报送动态更新情况;每日下午4时前报送《涉渔涉海“一打一拆三整治”工作每日情况表》(附件3)。
附件:1.困难渔民调查表.doc
汕尾市民政局
2020年7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建平 18102897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