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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2017年1月10日
附件:2017年第3.4.10.17.24.31期享受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1.xls




2018-01-12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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