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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实施《汕尾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的通知
2025-06-04 11:02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关于延期实施《汕尾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的通知


  根据《汕尾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经评估,《汕尾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汕应急规〔2022〕1 号)文件实施有效期延长至 2028 年 6 月 6 日。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2025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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