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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水务(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粤水节约函〔2020〕113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我市第一批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进行调整。经我局组织梳理、省韩江流域局复核,确定了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纳入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用水单位强化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完善用水台账,提高用水效率。
附件:1、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2、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汕尾市水务局
2020年12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一)工业用水单位
(二)服务业用水单位
附件2
省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一)工业用水单位
(二)农业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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