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把做好饮用水监测工作作为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配合,积极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掌握水质基本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通报共享监测信息,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达到脱贫攻坚目标要求。
一是定期开展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我局每年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年度《汕尾市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明确各县(市、区)年度水质检测任务,落实市、县疾控中心开展辖区水质监测工作,并及时通报共享监测结果,为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全市科学设置176个监测点位,覆盖全市所有的乡镇辖区,并落实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工作,确保监测工作全面、科学、高效。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要求,持续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我局每年组织开展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全覆盖监督检查全市所有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及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每个县(市、区)抽查至少30%的日供水100吨以上1000吨以下的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及10个二次供水设施(不足10个的全部检查)。同时,自2021年起每年组织开展全市农村集中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及安全巡查,查找卫生安全隐患,宣传普及健康饮水知识。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635人次,共检查城市和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49家次、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105家次,二次供水设施58个次,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达100%,进一步保障我市饮水安全。
三是依法依规公开水质监测信息。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高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工作水平,提升社会对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我局每季度公开一次城乡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内容涉及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检测结果评价、不达标指标检测值,发布形式通俗易懂、贴近民众,便于公众及时了解水质状况,确保知情权,引导我市城乡健康饮水。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5日